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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广群组办发[2014]23号文件精神,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将于本周三或四来校对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请各位党员、中层管理人员、学校领导班子自行检查会议记录或《民情日志》,确保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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