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机电发【2014】20号
各直属党支部、第一支部各小组: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结性的重要措施。评议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之一。根据县教体局党委广教体发〔2014〕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议对象:
全校党员74人(1位预备党员)。
二、评议内容:
按照县教体局党委广教体发〔2014〕41号文件精神,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和党员 “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联系一年来党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评议。评议等次分为
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着重关注党员教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活动中以及从事教育管理(含班主任、年级组长、党小组组长)、教学业务工作、教学研究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注重实际成绩和成果。
三、评议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
2014年12月2日,制定实施方案,印制评议的各种表格;根据四个季度的党员先锋模范岗获得次数,确定校级优秀党员表彰人数,推荐县级表彰人员名额分配;
2014年12月3日,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教体局广教体发〔2014〕41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014年12月4日—8日,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自评、互评,按指标推荐校级优秀党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上报党支部;
2014年12月9日—10日,支部委托党风党纪监督员和学校工会,对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测评结果作为推荐校、县优秀党员的重要指标之一。
2014年12月11日—12日,结合党员自评、党内互评、民主测评的结果,召开支委会,确定参评党员民评等次和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小组长、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2014年12月13日——18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小组长、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先进党小组登记表》,完善资料,撰写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总结,整理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党委。
鉴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请各直属支部、第一支部各党小组按照教体局党委文件要求和学校党委《关于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安排,高质量的完成2012年度民评工作。
2014年12月2日
附:县教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广教体发〔2014〕41号
各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凡组织关系在支部的党员都应参加民主评议(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也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作组织鉴定)。
二、评议内容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和党员 “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联系一年来党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评议。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选优秀党员的比例控制在党员人数的10%以内(四舍五入)(名额分配表附件1)。评议具体内容包括:
(一)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带头学习提高方面。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是否自觉加强岗位业务知识及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三)带头争创佳绩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挑重担,不怕困难,科学发展谋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关键时刻冲在前、创先争优赶在前;是否积极履行自己提出的承诺事项,立足实际创佳绩,岗位工作争优秀。
(四)带头服务群众方面。是否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带头强化服务意识和执行意识,在提高服务水平和执行力上作表率。
(五)带头遵纪守法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党章,遵纪守法,做到依法行政、干净干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好表率、示范作用,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带头弘扬正气方面。是否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离退休党员可结合离退休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广教体发[2012]10号),按照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家庭关系好、保持本色好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三、评议原则
第一、实事求是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在评议中,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的、脱离实际的过高要求。
第二、民主公开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允许申辩。群众对党员的评价和意见,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党员。
第三、人人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四、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程序性,是十分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整个评议工作实效,使参评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
(一)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这项教育要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回顾基层组织建设年、深化作风建设年、保持党的纯结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总体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和认识,使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
(二)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见附件2-2)上写好自我小结,肯定成绩,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民主评议。评议采用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党员互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对照个人小结,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自评,并对本支部其他党员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见附件2-6:党员互评表)。二是召开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建议,进行民主测评(见附件2-7:非党干部职工测评表)。
(四)支部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对每个党员作出公正评价,形成组织意见,对党员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必须公示一周(附件2-4),凡党员2014年以来存在违纪受处分、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形不得评为优秀。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形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优秀党小组根据本组党员综合评议情况确定(附件2-3)。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按要求填写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5)。
(五)党委审定。局党委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对表现突出的党小组,授予先进党小组称号。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五、评议时间
2014年12月5日至12月18日结束。各支部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逾期不报者将通报批评并直接影响年终党建工作考核评比。
中共广德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4年12月1日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000090号